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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29 18:16:3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黄政办发〔201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冈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发挥好政务公开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作用,更好服务黄冈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开。

  1.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组织召开季度、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及时公布月(季、年)统计资料,诠释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注重反映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民生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等成效方面的内容,正确引导社会各方认识经济形势。(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加强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督促被审计单位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促进政策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及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推动减税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开国家、省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推动降费与收费信息公开。动态公开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市级涉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征收标准。涉及年度内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及时公开。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减免条件、减免幅度等;实行政务服务窗口集中统一收费的,由执收窗口同时在收费场所及电脑查询平台公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

  充分利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履约等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记录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投诉监督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记录等监管信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PPP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我市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推介、实施、典型示范、经验总结等方面公开工作,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PPP工作最新进展、政策文件、项目中标公告、咨询机构名单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最新的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以政务公开助力重大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晒好清单,加大“放”的力度。向社会集中公开发布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市级涉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各类清单,适时动态调整,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专题专栏构架应符合数据信息结构化的要求,公开的各清单事项应格式规范、要素完备,并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责任单位:市编办、发改委、人社局、物价局、工商局)

  完善体系,强化“管”的能力。加快市县两级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市场主体依法获得的资质、资格、荣誉、信用等级,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黄冈”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市场主体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以及招标(采购、出让、拍卖)人依照招标、采购、出让、拍卖文件对有关市场主体违约作出的市场准入资格限制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自发生效力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黄冈”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大“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信用网络平台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年内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各级政府要汇总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各执法单位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每次随机抽查的名单、抽查的事项、抽查的结果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实现信息归集共享。(责任单位:黄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服”的水平。2017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立足需求导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探索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编制政务服务“五制四书三本二账一指南”,推出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下载审批表格文书、一次告知、预约办件、办结告知、重点项目代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不断完善黄冈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公开融资担保、创业辅导、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市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立足我市作为国家、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油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畜禽水产林特产品优势区、长江生态屏障区的大背景,做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等信息,及时发布春耕生产、夏管、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段农业生产指导信息,发布重要农产品面积、产量、进出口等经济数据。加大生态高效种养模式推广、绿色生态品牌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培育等工作信息的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及“两转四用”方略和建设“个十百千”工程等政策措施,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夜校、服务热线、新媒体平台和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让新生代农民看得到,老一辈农民听得懂,新型职业农民用得好。(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人社局、水产局、财政局、农机局等部门)

  公布农产品加工园、返乡创业园(电商创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目录。推动县乡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财政资金和税制改革信息公开

  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设立财政资金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年度执行情况、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信息。除涉密信息外,预算和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文本格式规范化、标准化,让公众看得懂、算得明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按照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做好市县两级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本地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跟踪评级、发行结果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大力推进税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强对资源税、环保税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强化对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改革任务的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凝聚税制改革共识。(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3.以政务公开助力供需结构优化升级

  围绕推进制造强市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 “千企联百校”、深化市校合作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农业局、市校合作办)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钢铁、煤炭、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充分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并将相关信息通过“信用黄冈”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委等)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共享经济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做好“黄冈市大别山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过程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黄冈”网站发布被表彰企业名单。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咨询服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我市行业标准,编制并公开黄冈地理标志产品名录。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和专项执法信息公开,公开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连续多年抽检合格“好产品”,加大执法检查结果和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信“黑名单”。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消费维权蓝皮书、“12315”数据分析报告及消费提示信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提示。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

  4.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保障和改善

  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整村推进(村级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资助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广播电视户户通等12个精准扶贫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着力做好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特殊贫困群体社会保障兜底工作进展情况公开。继续做好“五位一体”产业扶贫措施各节点宣传工作。做好“春季攻势”、“夏季行动”进展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发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典型案例》白皮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市、县、乡、村四级逐级公开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实行第三方评估,杜绝“数字脱贫、被脱贫”。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积极推进扶贫对象认定、扶贫工程立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过程及其结果的公开,细化至具体项目、具体受益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扶贫办)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依托省民政信息化综合大平台,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对救助政策、工作规程、对象人数、补助标准、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定期公开,强化社区(自然村、组)一级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灾害应急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长江黄冈段和遗爱湖、白潭湖、白莲河水库等重点水域生态修复的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环境空气异常应急监测快报、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黄冈市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季报、主要河流(湖库)水质监测月报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做好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公开工作,推进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推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特重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健全“河湖库长制”,及时公开《黄冈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市、县、乡、村四级河湖库保护名录。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等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全流程公开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招生报名前2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流程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中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特别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义务教育督导意见与落实情况、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建立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推进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网站及触摸屏查询系统,推进“一日清单”电子化,方便公众查询医疗服务流程、医疗服务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以及各药品的名称、价格等信息。做好大数据监控,实施院内抗菌药物总费用、耗材使用总费用和辅助检查总费用公示。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检查结果应在审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公开,每周更新日常监管执法活动信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开,在行政处罚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责令召回决定作出当日公开产品召回信息。及时公开抽检检验信息,在抽检结果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抽检信息,同时公布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确保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进一步做好药品上市审批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原则上当日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公布药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监督检查信息。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5.以政务公开助力风险防范和市场稳定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做好金融领域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舆情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公开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发布近年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曝光新型互联网骗局,揭示不法分子利用C2C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P2P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的手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交易等信息,及时发布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等调控政策,做好差别化信贷、税收、首套住房补贴等调控政策解读工作,做好城区购买首套住房补贴名单公示工作,及时公开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查处结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恶意炒作,防止虚假宣传。及时向社会曝光一批房地产开发、中介违法违规行典型案例,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专栏。(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落实保障性住房改造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规划条件、建设进度、质量管理(含随机抽查清单及查处结果)、分配(配租)政策(含租金标准)、分配(配租)结果、租赁补贴、退出信息等。(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指导督促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大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县级政府要做好深化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档案制作、管理和改造信息公开,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公开,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3)围绕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推进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重大安全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信息,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二)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

  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96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重大政策措施公开时,要同步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策解读专栏或电视广播、报纸刊发解读内容,增进公众对主要条款、主要内容的了解和理解。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工作,严防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四不”问题反弹。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多媒体融合发展,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新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答复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增强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实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可量化的政务公开绩效评价办法,全面、真实、客观的考评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办,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曝光;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业务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组织业务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市直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接省厅(委、办、局)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附件:黄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

  黄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社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闻武斌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戴均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成 员:雷 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华  市网信办副主任

  秦志平  市农办副主任

  徐小鸥  市编办副主任

  王喜元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 洪  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王银芬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 春  市科技局副局长

  孙新民  市民宗局副局长

  王建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彭明星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宏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 翔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胡楚君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邓志群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汪 凇  市环保局副局长

  何 华  市住建委副主任

  郑志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胜  市水利局副局长

  戴志强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建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 钢  市商务局副局长

  童 勇  市文广局副局长

  李 文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雷友华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谢八一  市外侨局副局长

  曾汉良  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冬梅  市旅游委副主任

  周新愿  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王国防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 越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刘 扬  市法制办副主任

  易星明  市人防办党组成员

  吴克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钱志通  市国资委副主任

  何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运焱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立新  市体育局副局长

  方红兵  市水产局副局长

  肖仕祥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何汉中  市地震局局长

  周德刚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杨光荣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党组成员

  方林生  市房管局副局长

  张 巍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 武  市扶贫攻坚办专职副主任

  黄 蔓  市招商局副局长

  叶 旭  市市校合作办(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 琳  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赵瑞群  市方志办副主任

  江冠华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童晓斌  市园林局副局长

  罗尚杰  市农机局党组成员

  方运先  市农垦局副局长

  琚兆军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 文  市供销社副主任

  李志刚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贺启春  市地税局副局长

  南阳春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水利  市银监局副局长

  杨 钊  市人行副行长

  熊晓明  市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戴均胜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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